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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19-08-23 发布者:市场与品牌赋能群 浏览次数:

9月19日,新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缔结深化合作关系。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共同推动相关艺术生产创作、经营推广、国际交流和教育普及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为充分发挥国有院团与社会机构艺术生产创作、经营推广以及国际文化交流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新奥集团高级副总裁、新绎控股党委书记李红杰,新绎控股副总裁、新绎文化总经理李晓菲,丝绸之路国际艺术交流中心副总经理韩海艳,丝绸之路国际艺术交流中心表演艺术中心/剧院总经理李方,丝绸之路国际艺术交流中心行政赋能群召集人方木森出席了签约仪式。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小勇,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谷雅,人事部主任马淑红,演出中心副主任石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杨俊鹏,艺术培训学校副主任李丽代表集团出席。
仪式由高艾同志主持。

景小勇同志首先致欢迎辞。以“交流互鉴 艺术典范”表达对双方合作的愿景。他表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承载着古今中外的音乐舞蹈艺术瑰宝,是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作为内容的提供者,在国内国际都具有艺术上的号召力,与新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合作的广阔空间,本次签约,将着眼长远、尊重艺术和市场的规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打造精诚合作的典范。

新奥集团高级副总裁、新绎控股党委书记李红杰对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热情欢迎表示感谢,同时对集团领导班子勇于担当的勇气表示敬佩。他对双方的合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期望双方在框架协议下充分发挥比较、互补优势;二是期望双方在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倡议、文旅融合的国家战略框架下深入合作;三是期望双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战略合作,做好脚踏实地的对接。

高艾同志在讲话中表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着大批优秀的艺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应当有信心地看到,此次合作将不局限于演艺范畴,更将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协同高效发展。

新绎控股副总裁、新绎文化总经理李晓菲表示,通过多次的交流,双方是难能可贵的合作伙伴,接下来会在艺术作品创作、艺术节庆,艺术教育等层面展开合作,把握好文旅融合的大势,充分激发潜能,实现合作共赢、共同腾飞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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